合肥市文物管理处成立于1976年,1978年正式更用此名,是合肥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地方文物管理部门,隶属于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。现有职工11人,其中高级职称4人,中级职称6人。依据法律规定,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、管理、宣传、征集、收藏、研究等方面的工作,在基本建设中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,对文物保护进行执法管理,对全市现存古建进行保护管理和维修,同时,对市辖四县一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。市区现有李鸿章故居、安徽省博物馆陈列展览大楼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三国新城等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大雁墩遗址、卫立煌故居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2处。馆藏各类文物6000余件。先后主持修复了庐州府城隍庙、明教寺、李鸿章故居、李鸿章享堂、大孔祠堂、高家祠堂、卫立煌故居等古建筑。